一到四级主任科员的职位比例60%,按什么条件确定晋级人选?
中央办公厅印发公务员职务与职级管理规定,将在6月1日开始实施。在职数配备上,要求一至四级主任科员不超过60%的,只有地市级机关、县直机关和乡镇。其中一级、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一级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的50%。
举例说明。
在地市级机关,***设一个单位有60名公务员,按照新规,一至四级调研员配备20%,总数12名,其中一、二级调硏员可以配5个,一级调研员最多可配3个;一至四级主任科员配备60%,总数有36名,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占比50%,总数可以达到18名。在市里,一个60人的单位可以配12名调研员、36名主任科员,在没有实行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之前是不可想像的。
再看县里。县区和乡镇机关可以配备20%的二级调研员,三四级调研员不超过10%,一至四级主任科员60%。***设一个县直机关或乡镇有20个公务员编制(县直机关和乡镇公务员不多,很多都是事业编在干活),配20%二级调研员只有0.4个,这意味着二级调研员在乡镇和县直机关基本不可能套上,只能套三四级调研员,也只有2个名额,1个***,一个四级。两个名额基本上是为单位一把手的,其余人员基本上只能套一至四级主任科员,总数12个,其中一二级6个、三四级6个。在以前,非领导职务原则上不能超过领导职务的50%,一个20个行政编制的县直机关,一正四副加少部分科级岗位,领导岗位职数至多10个,非领导职数最多5个,部分领导班子成员还兼着非领导职务,职数更少,很多基层公务员因此一辈子都提不上副科、正科,职级并行制度给了很多人希望。
根据新规,公务员职级基本上两年就可以符合条件晋升。但因为有比例限制,并不意味着满两年就可以晋升,还得看单位有没有职数,并不是你任职时间越长越好。特别是首次套改,基础条件参照现任职务级别,副科满两年和满十年首次套改***主任科员其实是一样的。
换而言之,按照新政策,职级晋升最主要的条件还是看现任职务和级别,其次看比例和职数,与任职年限长短关系不大,满两年和满五年其实没什么区别。
新职级并行政策是有职数限制的,和现在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一样,并不是说够年限就自动晋升。
新《公务员法》对公务员的职务与职级进行了很大的改革,最近出台的《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又明确说明了各职务和职级晋升的一些基本条件,比如,晋升***主任科员须担任四级主任科员或者副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晋升一级主任科员须担任二级主任科员或者正科级领导职务满两年。但是这里大家要注意,这些任职年限条件只是你晋升职级的基本条件,并不是唯一条件。就比如现在提拔副科级领导职务要求任科员满三年,但是科员任职满三年后未必就肯定能得到提拔。
新职级并行政策是有职数限制的,在县以下机关或乡镇,二级调研员占综合管理类职位数的比例不能超过2%,***、四级调研员不能超过职位数的10%,一级到四级主任科员不能超过职位数的60%。比如一般的县直机关也就20个公务员编制,也就是20个职位数,在没有职级并行政策之前,按照领导职数一正二副配备,只能有3名科级领导和1名科级非领导,而有了职级并行政策后,可以有2名***、四级调研员,12名一级到四级主任科员,相比之前大大增加了职数。
不过,最新的职级并行政策是远远不如之前已经执行的县以下机关职级并行政策的,因为之前的政策没有职数限制,只要副科满15年,级别达到20级就可以晋升正科级,正科级满15年,级别达到19级就可以晋升副处级,所以也就会出现一些单位有很多享受副处职级的干部。但是现在有职数限制以后,尤其是一些编制比较少的单位,除了局长一把手以外,想要晋升到副处职级还是比较困难的。
总之,现在的职级并行政策是有职数限制的,和之前执行的县以下机关执行政策是有区别的,并不是年限和级别达到以后自动晋升,而是和提拔领导职务一样,也需要经过推荐考察等层层程序和环节。
我来做个权威解答。虽然具体的细则和各省市的实施方案尚未出台,但新公务员法的大体框架已定。目前一二三四级主任科员占比例60%的主要有地级市州盟下属单位和县市区下属单位。估计题主多半是在县市区单位工作,故而比较关心主任科员一级的调整。我重点谈市县区。
新公务员法出台之前,在市县区下属单位的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合计只能占该单位科级领导职数的50%,这个比例是相当低的。以某县工商局为例,***设全局公务员100人,包括局长副局长和下属副科级单位一把手在内,全局科级领导职数不会超过10人,而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的职数就不能超过五人。可以想想,该局100人中的大多数人到退休都不一定有副主任科员的待遇。2015年县级单位职务职级并行以后,12年到副科级待遇,再15年到正科级待遇,加上试用期一年和耽搁的时间,本科毕业的大多数人在工作三十年的时候都可以享受正科级待遇。
新公务员法出台以后,一二三四级主任科员占到该局100人的60%,也就是60个人可以到一二三四级主任科员,远超过去5个人的比例。局领导不用去和他们比了,大多数局领导都奔着5%的三四级调研员和2%的二级调研员去了。所以,我相信,绝大多数同志只要好好工作,没有违纪违规问题,最后也可以到一级主任科员一级,即工资待遇在正科和副处之间。这是过去不敢想想的。而且这个一级主任科员还可以与局长岗位互换。
当然了,最好还是努力向科级领导岗位发展,这个是有机会到二三四级调研员的。
努力工作吧同志,感谢党的好政策,让基层也能看见机会。
新《公务员法》即将颁布实施,其中最大的亮点,是将以前在县级以下公务员队伍中实行的“职级并行”政策,扩大到了所有的公务员和参公管理的事业人员。这项政策从2014年开始在县级以下公务员中实行,后来又在天津市进行了全面试点,其目的是为了解决公务员因职务晋升空间小、待遇得不到提高的现状。
近日,又公布了公务员职级并行“实施方案”,全面细致地规定了职级并行的实施办法。各级党政机关的公务员,按比例配备各级巡视员、调研员、主任科员和科员比例,对于县区基层党政机构规模小、比例少的问题,可以***取通盘考虑的办法,按所有的公务员和参公编制统一折算比例,以更有利于职级并行工作的开展。
在县区基层中,最实惠的便是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县乡党政机关中,二级调研员不得超过2%,三、四级调研员不得超过10%,这主要是各单位一把手竞争的目标。对于广大干部职工来讲,更为在意的,是占了综合管理岗位60%的一至四级主任科员,其中还规定了一二级主任科员不得超过主任科员总数的50%。这是二三十年的老科员,或者十几二十几年的副科级人员,为了解决自己的待遇问题,竞争的主要目标。
县区党政机构的一把手,都是正科职务,其工资待遇超过一级主任科员或者持平,因此没有必须争主任科员名额。而其他副科级干部和科员,就只能依靠个人优势,争取这60%的名额。***如一个局机关有20个管理岗位和行政编制,那么对应的主任科员就有12个,其中一二级主任科员不超过6个。领导班子其他副科级干部,以及已经享受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的非领导职务人员,要竞争的就是这6个名额。竞争的资格,首先是任副科或者非领导职务的时间、年限,以及工资级别,任现职时间越长、越有优势;有[_a***_]职务的班子成员,同样也有优先权力。提拔年限短的年轻干部,即使担任的领导班子成员,也会因工资级别,被卡在某一个位置上不去。
对于单位的一般职工,长期得不到提拔任用,或者刚套上副主任科员的,则主要竞争的是三四级主任科员,以及副职人员不符合条件空缺下来的一二级主任科员职位,同样工作年限、工资级别等因素,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具体如何套算,还要等各地的实施细则颁布以后,才能确定。
以我为例,1990年参加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工龄满20年就可以自动晋升为副主任科员,好不容易熬到19年半,忽然一个规定说副主任科员按提拔对待,我还是科员,直到2015年实行职级并行才得到副科待遇,真是欲哭无泪。
公务员招3个有90个报名和招1个有30个报名,报哪个划得来?
这个问题很好回答!从理论和概率上说,90选3划得来。从实际现实上说,还是90选3划得来。
一、理论上,90选3,选择的样本要比30选1多,这样机会就多。公平性较大。
二、实际实践中,30选1,往往会被认为有内定的可能,走走程序。即是不是内定选招公务员的,入围的肯定是大血拼。甚至有专业抢手和你争抢[呲牙]。
以上就是我的观点,如有不当,请多多指教。[握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