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天津***干部安置办法?
1、军队转业干部中,师级职务的由市委组织部负责安置,团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分配计划由市***办编制下达。
2、中央驻津单位和市属单位驻各区县直属机构的军队转业干部接收***,由市***办统一下达给其上级主管部门。
3、在西藏或者其他海拔3500米以上地区连续工作满5年的军队转业干部,应当安排相应的领导职务或者非领导职务。对正职领导干部安排正职确有困难的,可以安排同级副职。
4、党政机关接收符合安排领导职务的师、团级军队转业干部,按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数量的15%增加行政编制。
5、党政机关接收***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对担任团级(含技术9级)及其以上职务的,***取考核选调的办法安置。对担任营级(含技术10级)及其以下职务的,***取考试考核和双向选择的办法安置。凡未取得国家公务员录用资格的,不得分配到党政机关工作。对有的岗位,也可以在军队转业干部中***取竞争上岗的办法安置。
6、按***分配到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参照其军队职务等级安排相应的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3年适应期。
7、按***分配到企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军队转业干部本人志愿,安排管理或者专业技术工作岗位,并给予2年适应期。军队转业干部可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或者有固定期限劳动、聘用合同,用人单位不得违约解聘、辞退或者解除劳动、聘用合同。
8、鼓励***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自谋职业。凡自愿自谋职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可将人事档案存放在本市各级***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保留干部身份,由该机构为其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并享受市财政一次性发给的自谋职业资助金。
9、军队转业干部随调配偶的工作,由市***办编制分配***,会同军队转业干部分配***一并下达。各级劳动、人事部门应当参照本人职务等级和从事的职业合理安排,与军队转业干部同时接收安置,发出报到通知。接收单位相应增加工资总额。军队转业干部身边无子女的,可以随调一名已经工作的子女及其配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