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环卫所和县纪委,都是事业编制,哪个好?
市级环卫所和县纪委,在都是事业编的情况下,我认为市级环卫所更好。
我从三个方面将两者做一个对比,相信你就知道哪个是更好的选择了。
市级环卫所,讲简单通俗一点,就是负责整个城市的环保卫生工作,例如道路清洁、垃圾清理等作业维护和管理工作。
这种工作,针对的是具体事,只要按照规范,兢兢业业地把工作做好就行了。
而县纪委就不一样了。
顾名思义,我们都知道纪委是干啥的。这个单位,是公务员单位,能在单位里说的上话的,都是公务员,你一个事业编,进去之后就是干活的。
要知道,纪委那活可不好干啊,尽是些得罪人的事情。查实了还好说,万一没查实或经查没有那回事,那可就算把人给得罪了。一个县就那点人,谁还不知道谁啊,到时候就有得受了。
而环卫所,你能得罪谁呢?过马路的吗?
薪酬待遇其实不用说,县纪委的待遇能好?在里面的事业编就更不用说了。再者,市里的工资标准本来就比县里要高一些,即便是拿死工资,也比县纪委要好得多。
***福利方面,一是真正的******,这一块,市级卫生所肯定要比县纪委好上一些。
这个跟我之前解答过的问题有些类似,虽然单位不同,但是性质是一样的。还是那句话,工作没有绝对好和坏,经过一番努力,都可以取得不错的成就,你应该这算是幸福的烦恼,还有选择的机会。关键的是看你喜欢哪个工作,选择自己喜欢的,听从自己的内心,不要过多在意眼前的利益得失,选择好了,就不要后悔!
都是事业编制,两个单位各有优劣。
不管哪一级环卫所,都是环卫局的下属二级单位。要知道,二级单位实际上就是基层。环卫所的职能就是城市环境卫生清理,环卫工都是招聘的人员,工资待遇不高,管理层是事业编,和公务员编还是有区别的。当然,主要还是看你到环卫所去干什么,如果所做之事是你感兴趣的,符合你的人生规划,找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实现你人生梦想,能施展自己的才华的岗位,去上岗,也未尝不可。更何况,是市级环卫所,好歹留在城市。城市与城镇的区别还是较大的,这里不必赘述。
县级纪委,现在应该叫县级纪监委。工作职能是监察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是否失范,并有权处置的部门。属于权利部门,职责也大,工作量肯定也大,但因为在***部门工作,舞台肯定很大,机会和待遇都不会很差。
选择是一件很痛苦的事。就看你目前想的是什么,追求的是什么。但愿能够帮到你。
市级环卫所,和县纪委,都是事业编制,哪个好?这个真不用纠结。原因有二:一是虽然是县纪委,也是行政编制,纪委就没有事业编制的,也没有公益***职能;二是环卫改企,这在辽宁省率先完成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是已经确定了的。
市政设施、园林绿化、环卫是属于城管的三大块职能,城管又隶属于住建部门管理。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中,城管改革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或者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承担的是行政执法职能。如果是局,就是行政部门,如果是执法队,就是原隶属于住建局的事业单位,参公管理,这是两种不同的改革方式,都是合理存在。
这也就是说,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改革,城管局将只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成为行政执法类机构。行政执法类机构的设立原则,就是以县区为主,省级原则上不设立单独的行政执法机构,市级的行政执法机构与所在区整合、以区为主设置。这个原则就很明显,市级将不再保留城管执法机构。这也就是说,即使是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力量,也将整合到所在区的城管执法机构中,更不用说其下属的市政、环卫、绿化等事业单位了。
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承担生产经营类职能的事业单位,将全面推向市场,自主经营,公平竞争,事业单位将不再承担此类职能。因而在辽宁省率先完成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中,城管部门承担的市政、园林、环卫三大块职能和机构,全部改企,由市场和社会提供服务,则***购买服务代替。这是此类事业单位改革的趋势,因而即使是在市环卫所工作,将来也是改革的对象。
县纪委就不一样了,纪委是党委机关,是职能加强的机构。纪委承担的是监督管理职能,属于行政职能,是公务员机关,使用的是行政编制,人员身份也是公务员身份。党政机关不再承担服务职能,事业单位也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因而纪委将不可能再使用事业编制,全部改革成为行政编制,人员也是公务员身份。如何选择,一目了然。
分两个层次来回答你的问题。
首先解释一下两个单位。市级环卫处,准确地说应该叫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是城市管理委员会(简称城管委)下属的二层全额拨款事业机构,类似的机构还有市容管理处、市政工程管理处、园林绿化处等。级别一般为副处,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垃圾中转站、垃圾填埋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对生活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公共厕所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城区环境卫生及环卫基础设施设备的报废、更新、改扩建工作等。
县纪委属于党委机关,本级机关使用的都是行政编制,不可能有事业编。但是县纪委下设的二层单位比如信心中心、廉政基地等,属于事业机构,你应该考的是纪委下面的二层事业机构,而不是纪委机关。
那么,这两个单位怎么选?
个人建议选市环卫部门,理由很简单就五个字:就高不就低。
一、市环卫处是市级部门,副处级单位,级别更高,职数更多,有利于个人晋升和发展。而县级纪委下属的事业单位一般是副科设置最多正科,进去了大概率干一辈子就是一个九级职员,即便走职称路线,也受职数名额限制,不如处级单位那么灵活。
二、市环卫处横向发展更宽泛。在县纪委下属事业单位,受级别等因素影响,很大可能在纪委一条道走到黑,很难提拔晋升,交流换岗,或者提拔转公务员。而在市环卫处,虽然只是二层事业机构,但市城管委是个大单位,内部机构众多,只要干得好交流换岗的机会比较多,提拔到科级以上,不排除可以调任机关转公务员,对事业编制人员来说,这无疑是最理想的结果。
三、市环卫处看起来不显山不露水,其实管的东西很多,权力很大,岗位舒适度和实惠性并不低。而纪委听着好听,占了名头优势,其实在其二层根本没有权利,加上纪委本身工作比较忙,二层事业编制人员一般都会被抽调到机关协助工作,加班加点是常事,反倒不如市环卫处那么滋润。
更何况,市环卫处是在市里,各方面的生活配套都比县里强,从家庭生活考虑,选择市里长远看比在县里更有优势。
本轮市县机构改革中,卫生和计划生育综合监督执法局(事业单位)如何改?
党政机构改革工作已经基本结束,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却只进行了一小半,各地进展还不相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改革,多地已经完成,有的地方还在观望;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基本上都在审批方案,年内就会完成改革,各地进展基本相同;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可能各地感觉最大的变化,是将所有的事业单位属性的办、局等,改成了中心,除此而外,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都安排到了明年。
卫计局在党政机构改革后,成了卫健委或者卫健局。下设的监督执法局,是行政执法机构,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等监督工作,查处医疗服务市场违法行为。卫监局是事业单位,党政机构改革要求,不能再设立“事业局”,事业单位也不再承担行政职能。卫监局的改革是势在必行,如何改革却没有指导性意见。
卫监局的改革,有三种不同的发展方向:
1、参公单位:行政执法改革明确“局队合一”,目前农业农村、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生态环境、市场监管五领导综合执法队伍已经挂牌成立,以县区为主,以局机关名义执法,由执法大队具体承担。执法机构为事业属性,参公管理,执法人员也必须同时具备执法[_a***_]和参公身份。除五领域执法机构外,其他行业的行政执法机构如何设立,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指导性意见。卫监局能不能像五领域执法机构一样,设立参公机构,有此可能,但并不乐观,反而希望越来越渺茫。
2、行政部门内设机构:将卫监局承担的行政执法职能,划转到各级卫健局(委),由行政机关承担。从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三定方案来看,卫生领导的行政执法职能,由综合监督局承担,为卫健委的内设机构之一。这种设置,符合行政执法的本义,***部门本来就是行政执法的主体,设立执法类事业单位,是出于机构限额和行政编制的数额限制等考虑,属于过渡性措施。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将卫监局的执法职能、人员、编制全部划转到卫健局(委),由局机关承担执法职能。
目前,行政执法职能已经划转,这在各行政部门的三定方案中都有体现,但人员编制如何划转,执法职能如何实施,目前还没有进展,也没有定论。但从机构改革方向来看,除五领域执法机构外,包括卫生领域在内,其他行业的行政执法职能,由局机关承担的可能性最大。
3、事业单位:就是将卫监局改为中心,和卫健局(委)其他职能相近的事业职能整合,不再单位设立。直接改中心很简单,有的地方也可能已经实施了,但职能整合则不符合事业单位改革方向。行政执法毕竟是行政职能,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职能,是改革明确要求。因此,即使将原来卫生监督机构的参公人员,划转到中心,成为事业人员,也不代表卫监机构可以成为纯事业机构。透过现象看本质,行政执法机构可以是事业属性,但必须参公管理,以局机关为主***承担职能。单独成立纯事业单位,由行政局授权,承担行政执法职能,已经明文规定不允许,卫监局成立纯事业机构,独立承担行政执法的可能性,基本为零。
行政执法改革,分了两部分,五领域执法改革将于近期内结束,而其他执法机构改革,将随公益类事业单位改革,明年大面积铺开,于2020年底前完成。